10月20日,宜昌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实行门诊医疗补助,这是宜昌市在落实优抚政策、解决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治病难工作中实施的又一重大举措。
在乡老复员军人是国家重点保障的优抚对象之一,由于他们绝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加之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医疗难已成为当前最突出的问题。今年上半年,为全面掌握全市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进一步研究解决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难、住房难和看病难的问题,宜昌市民政局于2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3至5月份,各县市区民政局结合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和务实高效的原则,全面核查了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基数,通过入户走访和召开小型座谈会等形式,与在乡老复员军人直接地面对面的访谈,尽可能全面具体地掌握在乡复员军人生活状况及存在的实际困难。经过近3个月的认真调查摸底,宜昌市民政局将全市在乡老复员军人的详细情况收集汇总成一系列表格并书面上报宜昌市政府,为市政府出台在乡老复员军人门诊医疗补助政策提供了有力的决策依据。
该项门诊医疗补助将从2009年开始,按照抗日战争期间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发放门诊医疗补助不低于400元;解放战争期间和建国后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发放门诊医疗补助不低于300元的标准,4月底前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向当地财政部门提供在乡老复员军人名单,6月底前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通过社会化方式,一次性发放到在乡老复员军人个人帐户。
(宜昌市民政局优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