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是2001年撤销原宜昌县而设立的市辖区,地处渝鄂交界区域,“上控巴蜀,下引荆襄”,素有“三峡门户”之称,举世瞩目的长江三峡工程坐落于此。全区版图面积3424平方公里,常年居住人口达到51.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近40万。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同时受城乡发展不均和贫富差距的凸显,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等多种困素的影响,全区精神病患者的数量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从2004年开始,精神病患者伤害他人案件越来越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全区人民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针对这一现实,夷陵区民政局从2006年开始,在全市率先推行重度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立足于减轻患者家庭经济压力,为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此举得到了省、市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夷陵区免费救治重度精神病人的做法,在全市乃至全省得以推广,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人类文明。
一、精神恶疾,伤及无辜, 社会危害猛于虎
近几年,夷陵区精神病患者杀人案件逐年上升,尤其是命案大幅增加,给人民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2004年,精神病人引发命案1起,占当年命案的10%。2004年8月6日,黄花乡新坪村8组精神病人高小泉持镰刀、铁锹乱砍,造成1死7伤的惨案;2005年,精神病人引发命案3起,占当年命案的27%。2005年4
月7日,鸦鹊岭镇东西泉村37岁的精神病人李时军在家中持镰刀将母亲张道美砍死;5月17日,黄花乡晓峰河村精神病人黄震持尖刀将同村小学生秦某在放学回家途中杀死;同年12月16日,居住在小溪塔鄢家河村5组的38岁烟厂下岗职工黄代元精神病发作,用电线将熟睡中的妻子勒死。
从上述案例来看,精神病患者伤人、杀人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发性,让人防不胜防;二是后果严重,与正常人作案相比,由于其失去理智无法自控,不计后果,所以损害结果严重,且多数是杀害自家人,致使全家陷入极度困难、悲惨的境地;三是殃及无辜,其中以老人、妇女和小孩居多,被精神病人黄震杀害的小学生秦某系三代单传,家庭十分困难,父母体弱多病,中年得子,突然的变故将全家人击垮,爷爷不久便病故,其父母也深感绝望;四是引发社会矛盾,精神病人作案后,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而民事赔偿往往也无法到位,所以对受害人而言,基本是“伤了白伤”、“杀了白杀”,引起受害人及家属的强烈不满,有的上访找政府“讨说法”,影响社会稳定。
二、组织专班,深入调研,找准症结寻良方
为了详细掌握全区精神病患者的整体情况,全面了解精神病患者的发病类型和危害社会的程度,为政府出台精神病救助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2005年7月,夷陵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全区精神病患者专题调研活动。区民政局抽调股室人员组成四个专班,深入全区11个乡镇(街办),历时近一个月时间,重点走访了100名患病较重的精神病人家庭。通过调研显示,截止2005年7月,夷陵区共有精神病人962人(系指已经影响到当地的正常生活秩序,不能正常参加生产劳动者),其中男性512人,女性450人。按轻重类型分,间歇性精神病人203人,轻度精神病人138人,重度精神病患者438人(有暴力伤人倾向者)。在走访这些精神病患者家庭时了解到,全区有855名患者家庭的生活都是属于贫困边缘,占全区总精神病患者家庭的88.9%。由此可见,因贫困而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是精神病患者危害社会的主要原因。
三、积极争取,多方筹资,政府救助终出台
精神病患者是一个特殊弱势群体,他们生活在极端困苦之中,而他们中间的重度患者又随时可能对社会构成威胁。因此,精神病患者需要社会和政府给予特别的同情和关注。夷陵区民政局根据调研的基本情况,先后多次写成专题报告主动向区委政府领导汇报,希望政府能够出台救治办法,尽早为全区的精神病患者减轻痛苦,为患者家庭带去福音。精神病患者由政府免费救助,当时各地没有成功运作的先例,面对全区当时财力还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是迎难而上还是等财力充裕了再作打算?这是摆在政府领导面前的一道难题。经过区民政局领导的多次汇报争取,区政府领导在认真听取公安、城管等其它部门的意见之后,最终决定于2006年安排精神病专项救助金68万元,将全区重度精神病人送到市精神卫生中心集中免费救治,并把这一工作纳入区政府当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写
进了当年政府工作报告之中。
免费救治精神病患者这项工作在得到区委政府同意之后,夷陵区民政局迅速着手协调财政、市精神卫生中心等单位,一方面促使专项救助资金立马到位,另一方面与市精神卫生中心商讨具体救治细节,并于2006年3月与该院签订了救治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与权利,并对每月住院人数和人均费用进行核定。双方协商患者凭区民政局开具的介绍信入院治疗,平均每人次治疗费用为4600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确保患者治疗显效率达95%以上,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之后,才能通知患者家属办理出院手续,并配送出院后一年所需的门诊治疗用药。同时区民政局出台了《夷陵区精神病专项救助实施办法》,向乡镇(街办)印发了免费入院治疗申报程序以及家属的监护责任等资料。至此,夷陵区免费救治精神患者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得以完成。
四、强化责任,明确要求,救助工作落实处
2006年4月夷陵区免费救治精神病人活动启动仪式在市精神卫生中心举行,标志着夷陵区在全市率先开展精神病人免费救治活动,无数患者家庭盼望已久的惠民实事终于如愿。区委政府四大家领导、市精神卫生中心和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精神病患者及患者家属代表参加了这次启动仪式,当天有21名精神病患者成为第一批入院接受治疗的受助对象。
区民政局作为本次活动的主要策划和实施主体,在立足把实事办实,努力为患者、家庭、院方搞好协调沟通的基础上,就治疗方案也作了具体要求。一是明确了各方责任。免费救治事宜,院方要遵守协议认真履行职责,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优质服务,不向患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日常生活用品,病人出院的路费等。患者家属要履行监护职责,在病人达到治疗效果,院方通知家属接患者出院时,家属务必及时为病人办理出院手续,不得拖拉不接或不管不问。二是明确了救助对象。这次政府救助的精神病人,主要是指有暴力倾向、且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基层在申报时,要把握好患者病情,轻度患病的可以用药物维持治疗的即不需住院,确保救助资金用到实处。三是严格了救助程序。凡是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监护人首先要写出书面申请,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领取审批表,填写清楚当前患者发病情况,监护人的住址电话,然后将审批表送村(居)委会盖章,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最后到区民政局审批并现场开具入院治疗介绍信,患者监护人凭介绍信三天内带着患者到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全免费治疗。有些精神病患者由于常年在外流浪,暂时无法落实监护人,在救治过程中得到了基层村(居)委会干部、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五、百姓感恩,基层称好,和谐社会更和谐
“感谢党,感谢政府为我治好了长达10多年的精神疾病,如今我又看到了生望她的区民政局领导发自肺腑的一番话。邓兴慧是夷陵区鸦鹊岭镇梅店村五组的村民,全家共五口人。邓兴慧自43岁得了精神病后因为家庭困难一直没有得到系统治疗,一拖就是十年,病情日益严重,到处乱跑,经常与邻居吵架,弄得家人不安,邻居不和。2006年全区精神病专项救治工作启动以后,邓兴慧幸运地作为当年首批治疗对象住进了市精神卫生中心。据她的家人、邻居和村干部反映,经过43天的治疗,邓兴慧回来后不仅不到处乱跑、不和邻居吵架了,而且还把自己的家收拾得干干净净,洗衣、做饭、喂猪等家务事样样都做,家庭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夷陵区免费救治精神病患者专项工作,不仅让百姓拍手称好,而且极大地减轻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治安和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
截止2008年7月,全区像邓兴慧这样免费进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病人累计达到 430 余人次,仅此一项三年来区政府共支付救助资金 172万元。通过集中免费治疗,全区90%以上的精神病人出院回到地方后,均能正常参加生产劳动并不再危害社会。夷陵区免费救治精神病人,是现阶段民政工作创新服务方式的一项新举措,此举得到了省、市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宜昌市民政局于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这一专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周边县市区也纷纷展开了精神病患者的免费救治工作。同时随着免费救治精神病患者工作的逐步深入,各级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越来越重视,得到救助实惠的患者家庭也越来越多。
今后,夷陵区民政局将不断优化精神病救治的运行模式,逐步建立起经费投入和政策保障的长效机制,使更多的精神病患者早日摆脱病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夷陵区民政局 覃功华 覃圣茂 刘治民)